我二十三年的人生中,現在的低潮及憂鬱是前所未見的。
學生階段的我,心思多慮,多愁善感,偶爾面臨憂鬱,卻能仰賴學生身分,終日無所事事而將其自然消彌。
我想每個人都有因為一兩句話而輾轉反側的經驗,但如果這樣就算是心思多慮,那麼則將憂鬱的價值過分貶低;從我有意識以來,大概是五歲起,所有憤怒、悲傷或是丟臉的事,我都鮮明地鎖在回憶中,例如幼稚園時曾經在父執輩面前誇口談論政治遭到取笑、或是國中時因為錯按鄰居電鈴而受到辱罵,這些過往的種種,每每想起,前胸後背就像遭到一雙大手奮力擠壓一般難受。
這些回憶雖不至於每日徘徊於腦海,但當現實偶然的遭遇,便成為解開這些過往的枷鎖的鑰匙,那麼就是困擾一整個禮拜也很難將其再次上鎖了,因此而躺在床上輾轉難眠也不過就是基本的症狀。
失眠已經與我相識二十年,自我有意識以來便一直伴隨在我身邊。
在兒時不論是在校午休、或是與家人同寢共眠,總是驚喜地發現自己是最後醒著的人,在不懂失眠為何物的年紀,將這解讀為獲得更多天馬行空地思考及玩樂的時間。不過這時的睡眠總是遭人管控,為什麼睡不著就一定得躺在床上或是趴在吸收了午餐菜汁的學校木桌上呢?時至今日,我已明白失眠並不是件可怕的事,然而強迫一個精神亢奮的孩子不能亂動、不能發出聲響,無疑是殘酷的折磨,別說是孩子了,即使是要求二十三歲的我在毫無睡意的情況下靜靜地躺在床上,仍像是千蟲嚙體一樣痛苦。
在我短短的人生中,睡得最好的是在高中二年級那年,我無法斷定安穩的睡眠與刺激的校園生活有無關聯,我也無意探討何以讓我能在每日十二點便準時入睡。但即使是這段時光,我也鮮少閉上眼就能進入睡眠,往往得耗上半小時甚至更久才能成功入睡。
就讀大學的期間,才真正使我意識到失眠的嚴重性。那是我首次在外獨立生活,最初我也按照中學的作息嘗試睡眠,但無人控管我的作息,加上大學與中學時代比較,相對寬鬆的出席規定,使我在失眠襲來時,選擇放任其自然生長,做著自己的事直到身體真的支撐不住才上床休息,這時往往已經凌晨三四點。
我本來就不是喜歡陽光的孩子,無論是性格上或是天文上,那都是一個令我生厭的詞彙,在我心中的辭典裡,陽光的同義詞是低能與愚蠢。生活在夜晚何其浪漫,我能毫無顧忌地走在本不該被規範的土地上,不必擔心車輛與號誌,並傾聽土地與夜空的低語,恣意地享受動物性的自由;或是坐在窗邊,一面閱讀,一面讓晚風陪伴。
當寂寞踩著無聲的腳步逼近,我卻依然沉溺在夜晚的美好。我嚮往並崇拜寂寞,自小我就喜歡人少的環境,也不願與人深交,每當我被人群包圍,實則孤身一人時,總是忍不住痛快地自憐一番。深夜之寂寞,就像深淵之黑暗,越深越濃,當我日復一日地被寂寞包裹著,看著臉書側欄的綠點一個一個消逝,才漸漸明白什麼是寂寞,寂寞是建立在對愛的渴望上,朋友之愛、男女之愛、親情之愛,若無渴求,則無寂寞可言,直到我已無法自拔,才了解流連於深夜對自己造成多大的傷害。事到如今,我已染上了癮頭,至今仍活在自殘的快感中。
當寂寞追隨著失眠的腳步,成為我身體的一部份,我便將它當作衣裳,藉此裝扮自己,在深夜時徘徊於網路,辨識出有著同樣標誌的人,搭訕並試著發展一段關係。在我眼裡世上鮮少有醜陋的人,猜想是因為我的核心盈滿了對人的愛。我是愛著人的,儘管我總表現冷漠,但我總是無法忽視那些被視為醜陋的身上的美好,也許只是些微的天真或是脆弱,又或者是出於身體與個性上的美麗,都足以成為讓我無法抗拒的致命吸引,換句話說,我願意與任何人發生關係,不論男女。
這些關係乍看之下被當作一夜情,不過從根本出發點即有所不同,過程中的情境與心境也與純粹為了性的一夜情相去甚遠。它未必有性,但絕對不會缺少愛的成分。儘管結束時充滿空虛跟悲愴,我卻仍然樂此不疲,只有擁有著同樣記號的人才能真正觸碰到靈魂,即使對方並不是自己所尋找的人,但若能赤裸安心的擁抱著對方度過一夜春宵,那麼不管結果有多空虛,我也仍願意這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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